武汉落户怎么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办理过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最后到武汉所在区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准备一寸免冠照片3张,还需再写书面申请,《准迁入证明》和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户口签出证明。)
准备材料:
1.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一份,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在很边边上。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第一面户主以及有自己名字的那一面复印)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需要学位证,不用带);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花两元钱下载,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千万别下错了!右边,不是左边啊
5.借住证明一份: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若是租住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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