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交接时有清单,电子表格,接手人没把电子表格备份直接覆盖,后接手人离职,发现账面有严重错误。

现原单位以我没有把交接清单备份为由,说我与接手人责任划分不清,要求我与后来接手的人共同承担责任,请问这个事情我有责任吗?走的时候都是交接清楚的。还有就是我需要负责离职后清单的备份问题吗?

如果交接人、接交人和监交人都在交接单上签字了,后又发现错误,只能找交接人要回正确的,但这已经不是交接人必须做的了。找人家说说好话吧。
如果没有签字,完全可以找对方再要一份表单,否则不要签字。
如果大家都没有了原件(电子表格),只能作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接手人写个报告,把具体情况说清楚,然后请领导签字。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你这里没有讲具体是什么情况)
补充问题:这件事你的确有责任,交接清单与交接单是一份文件,交接清单是附件,与正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你现在离职,肯定需要把这个问题处理了,否则领导也不会批准你的。
吃一堑长一智吧。虽然不入耳,但是实话。追问

我是最先交接的那个,不是后来的,不知道有没把你绕晕,他们都已经签字了,交接清单我都已经交接给新来的了,而且我离职不好带着这些文件走,所以我只能留一份交接清单,但是明细的话是做成表格交接给后面的人,这个她不是应当要负责保管吗?不是我遗失的。

追答

噢,那你没有任何责任了(是有点绕晕啦,呵呵)。交接单上的日期就是你们责任划分时点;交接单上的签字,就是你们已经承认所有手续含资料没有问题。这件事你不用管它了,法律上和道德上你都没有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