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南朗劳动局:领导你们好!我是横门工业区的一个厂工作。被乱罚款92.5元。

我进[运达]已经有3个月了。前2天因为计件产品定额过高。所以整个小组去办公室找主管,得知主管下午才过来。正要回车间工作。行政经理就进来,他强制要就以那个定额计件。我们不服就和他评论。他最后说:我们不去工作就按矿工处理,另赔偿公司损失。要不我们就辞工。当我们拿了辞工书后找人批时。他又说他不能批,之后我们就各自离厂。下午主管和我们开会。我们答应第2天上班,这样过了2天。厂里贴了公告,写着我们上午矿工罚30元。下午就当是给我们休息。另赔偿厂500元由我们8个人分当。我们都有2个星期没休息过。星期日一样上班,休息这么一天还要被罚款。本人不知道是不是合劳动法呢?故想请有关人士能提供帮助。。谢谢!

  公司严重违法!

  属于克扣工资!

  去申请劳动仲裁,一定能要回来!

  如果,不想继续在这工作了,就可以离职,然后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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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1
一、通常来说,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即一天8小时、一周40小时)内能够完成。如果定额超过合理标准,超过部分应支付加班费。据你所述情况,周六日都不休息,该定额严重超过合理标准,应该支付加班费。

二、作为旷工处罚的规定,首先内容必须合法,其次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和公示,必须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进行公示,以上两点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点,该旷工处罚都是违法的。

三、如果厂里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只需要通知,不需要经单位批准。

四、赔偿厂里的500元,要看是否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否则你们不必赔偿。

综合以上五点,建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合理的工作定额,对超过合理定额部分的工作量,要求单位依法支付相应加班费,要求审查作出旷工处罚的规定以及500元罚款通知的合法性,如果违法,可以要求仲裁委撤销该处罚。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补交社保,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一年,而又愿意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可以要求确认与单位之间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如满意,请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21
劳动者即使是农民工建议熟读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毕竟和自己息息相关,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也通俗易懂。
一、“计件产品定额过高”的问题。目前来讲,没有明确可操作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合理”一般指中等熟练工8小时能完成的工作量且8小时内的计件工资不低于当地工资的最低标准,但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实践中一般这么操作、认定。计件产品定额过高,怎么办?两条途径:一、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二、联名向劳动部门申诉。实践中第二种办法比较有效,建议向中山南朗劳动局申诉。
二、“旷工”的问题。因“产品定额过高”找领导协商,协商不成决定辞职,辞职未成就各自离开了工厂,下午主管开会。我估计你们公司的工作规定没有哪一条规定说未经请假就可以擅自离开岗位的,即使是协商未成,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那就应该坚守劳动岗位,所以维权也要合法合理合规。定你们旷工应该没有问题。至于因旷工产生的罚款问题就看你们签的合同和公司的规定了。因旷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当然要给公司赔偿。但是这里有一个合理性问题,你们可以估算下,8个人半天看可以作出多少产品,公司有多少损失。
三、工作时间问题。有这么多的兄弟姐妹都给你做了仔细的分析,自愧还比不上他们,请认真拜读,在此不做多说。
四、全面维权的问题。如果想辞职,那就注意收集证据,什么社保,没签合同就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一同算上。
祝你维权成功!462975323 QQ(不收费 呵呵)
第3个回答  2010-09-25
单位的计件产品定额应当合情合理,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个需要与全体员工协商制定,因为这个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否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同时,你们还存在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问题,这个也是属于单位违法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就是按照规定,你们离职并不需要得到单位的允许和批准,特别是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下,你们享有即时解除权。至于单位以此对你们进行处罚,也是没有依据。律师建议你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有需要可以网上留言
第4个回答  2010-09-21
你们订立劳动合同了吗?劳动合同中计件定额是多少,如果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就是单位的过错。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计件定额应和当地同类产品的其他单位的定额一样,不能相差太大。关于定额的多少、罚款是否合理,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每星期都不休息,可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追要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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