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与全权委托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定义。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授权是组织运作的关键,它是以人为对象,将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须的权力授给部属人员。2、法律。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主管将处理用人、用钱、做事、交涉、协调等决策权移转给部属,只授予权力,不可托付完成该项工作的必要责任,这是授权的绝对原则性。 组织中的不同层级有不同的职权,权限则会在不同的层级间流动,因而产生授权的问题。授权是管理人的重要任务之一。有效的授权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技巧。3、原则。授权的基本依据是目标责任,要根据责任者承担的目标责任的大小授予一定的权力。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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