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死亡后,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的返还

如果员工死亡后,企业一直以没钱为理由不返还员工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该怎样采取法律手段?

  员工死亡后,养老保险返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员工死亡后,公积金返还:

  职工退休、因特殊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凭以下证明材料:

  1、县(市、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凭以下证明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其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

  3、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未满18周岁的应由法定代理人代领;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还应当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若住房公积金余额低于3000元的不需办理公证,须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当面出具书面承诺书,由继承人签字确认加盖手印并由缴存人单位加盖预留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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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9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5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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