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工到场后,没有去6楼居民家疏通管道,而是爬到6楼顶上的排气口疏通管导,用了没几分钟管道畅通,6楼马桶堵塞解决,但我家和4楼二家水漫金山,损失惨重,请问这个责任应有谁承担,是物业还是6楼居民?现在6楼居民与物业都在推卸责任,6楼居民说:“直管属共用管道,是物业日常管道养护工作没做造成”,而物业说是6楼居民使用不当所造成,现在我和4楼一头污水,不知道究竟该找谁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