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个人的车辆行车证,到交警队申请,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
1、报废车辆。
2、过户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二)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三)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对其他原因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由车辆管理所公告作废。
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1)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2)到银行付费窗口付费。
(3)到发证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汽车销户所需手续:
1、《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主身份证。
6、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8、属于使(领)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9、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