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还要压工资,开除了两个月工资就都不给了,想要离职还不让你走,走了工资就别想

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还要压工资,开除了两个月工资就都不给了,想要离职还不让你走,走了工资就别想要了,去找劳动仲裁害怕公司报复,我该怎么办。

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非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是违法的。针对公司违法现象,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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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10
公司不敢对你报复的,你可以去找老板谈一下,给他录个音,或者找你们的主管,因为没有证据在法院或者劳动仲裁打官司是打不赢的!只要你有了录音,证明他确实欠你工资、只管去劳动保险处告他就是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10
怕什么,公司报复?怎么报复?不给工资还有理了!告死他
第3个回答  2016-02-10
劳动仲裁。公司能怎么报复,都不做了怕啥?
第4个回答  2016-02-10
去吧,没事,敢报复就报警
第5个回答  2016-02-10
怕个屁,公司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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