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能帮忙归纳文言文中之、以、而的用法吗?

如题所述

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文言虚词“之”的用法可谓灵活,很多学生都难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记一些例子,但过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笔者结合自己教学作出简要介绍,即运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句子结构分析有一口诀:“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谓前是状,谓后补.”由此可知古汉语中的主谓、动宾、偏正等结构.“之”的用法就可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来定.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谓语+之”时,用作代词.
如: ①作《师说》以贻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词用,分别充当谓语动词“贻”“知”“均”的宾语,构成动宾结构.反过来说,虚词“之”紧跟在谓语动词后,这个“之”就作代词用.
(2) 形如“主语+之+谓语”时,起取消主谓句子独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以上两个例子中“之”前的“孤”“鱼”“师道”在句子中作主语,“之”后的“有”“不传”为动词作谓语.在这种情况下,虚词“之”可以省略不译.即“孤有孔明,犹鱼有水也”;“师道不传也久矣”.
(3) 形如“名词+之+谓语动词/介词”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两例中,“之”出现在疑问句中,“之”前面分别是名词“罪”和“陋”,“之”后面是紧跟谓语动词“有”,而且“罪”和“陋”是作为宾语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这种情形下的“之”就作宾语前置的标志.虚词“之”不译,直接把宾语部分还原到谓语动词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词+之+形容词”时,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如: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②马之千里者.
③石之铿然有声者.
④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以上三例中,虚词“之”后面的“利”“强”“千里”“铿然有声”“乱耳”“劳形”都是形容词修饰“之”前面的名词“爪牙”“筋骨”“马”“石”“丝竹”“案牍”,翻译时,“之”不用翻译,直接把形容词还原到名词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语+之+名词”时,是作结构助词,译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

②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以上两例中,虚词“之”后面是名词“病”“众”,分别由前面的“君”“吴、越”作定语修饰,“之”就译作“的”.
(6) 形如“之+地点/处所名词”且句中缺少相应的谓语时,就作动词.
如: ①子夏之晋.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辍耕之垄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别是“晋(国)”“南海”“垄上”作为地点名词,“之”的前面没有与“晋”“南海”“垄上”相对应的谓语动词.这种情况下,“之”用作动词,翻译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词/副词+之”时,凑成二字或四字音节,不用译.
如: ①顷之,烟炎张天.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以上三例中,“之”在“顷”“鼓”“久”的后面,为了凑成二字音节而使用“之”.翻译时没意义.

以的用法: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而的用法: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①表示并列,相当于“和”“与”;爱了而乐衷,皆丧心也.
②表示顺承,相当于“就”“才”;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③表示转折,相当于“却”“但是”;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④表示因果,相当于“因为...所以...”.
⑤表示修饰(方式、状态)
⑥表示假设,相当于“如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4、【而后】才,方才.
①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5、【而况】即“何况”,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
①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
6、【既而】不久,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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