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有句俗语“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在现代社会,这句古话不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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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法典》已经正式生效,其中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据此规定,父亲所负债务,在父亲生前自然由父亲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儿子没有义务来替父亲偿债。父亲去世后所欠税款和债务(以下称“遗产债务”),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生前的遗产债务,如果继承的财产价值低于遗产债务,不足部分儿子无需清偿,除非儿子自愿偿还。如果儿子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父亲所欠的遗产债务,儿子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儿子实际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儿子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儿子放弃继承,儿子没有义务替父亲清偿遗产债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总结:父母是老赖,儿女是不会受到牵连的,儿女也没有义务给父母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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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某些方面会受到一些影响。
一、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作为自然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是被禁止的。这是对子女比较直接的影响了。有钱送孩子去贵族学校却不还钱,肯定是不对的。对于父母来说,作为失信人员,受到的限制就更多了。包括不能坐飞机、高铁、住星级宾馆等等。
二、如果子女名下有大额财产,且无法说明正当来源的。法院是有可能作为父母的财产来执行的。很显然,这是父母转移财产的一种方式,将财产转给自己的子女来逃避执行。
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母转移、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还有可能涉嫌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罪,一旦罪名成立对孩子也是有影响的。这种影响是巨大的,包括以后工作都是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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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我们现在法律是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的,但是,父母成为老赖对子女还是多少会有一些影响,希望这些失信人能努力偿还债务,恢复自己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