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1-14
劳改犯,指的是经过法院(包括解放初期的军管会)正式判刑的各种罪犯,归
监狱系统管理。
各国通例,监狱和看守所都隶属于司法系统:监狱里关的是已决犯,看守所关
的是未决犯。解放前的旧中国,实行的也是这种管理体制。
解放后,由于大规模逮捕反革命分子,加上历次运动的“百分之五”,再大的
监狱也人满为患,于是除了每个城市设立一个正规的监狱供外国人参观之外,又在
本地或外地(最远的可达几千公里之外,称为“飞地”,例如在东北的兴凯湖和白
城子,在天津市的宁河县,就有属于北京市公安局管辖的大规模劳改农场)成立了
若干个劳改大队,简称“劳改队”,对外则称地方国营某某农场或某某工厂,连同
监狱,都归公安局所属的劳改工作处管辖。例如北京市公安局的第五处,就是劳改
工作处,监狱长则挂劳改工作处副处长的衔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