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退休,但医保没交齐怎么办

如题所述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如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不足,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足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其费用的补缴一般有单位,可由单承担全部补缴费用,也可按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比例进行分担;如果是个人参保的,补缴费用应由个人全部承担。

退休到了医保未交齐具体解决的办法如下:
1、如果自身经济实力允许的话,把还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一次性补齐,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免费终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如果自身经济实力不允许一次性补缴齐,可以先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然后延迟继续按月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等到缴满年限后,再到医保中心办理手续,从次月开始享受终身免费医疗保险;
3、可以把医保转移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上,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综上所述,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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