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因病在家去世。去世前在公司上班11年未与他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未支付加班费。请问可以主张什么?

在移动公司上班前保险已由个人缴纳满15年,后11年移动公司未缴纳。可以主张补缴保险,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补偿,补发加班费吗?
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可以主张补缴保险,双倍工资以及加班费。具体标准各地不同,应参考所在地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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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5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其补交保险!追问

你好!谢谢。人已经死亡,可以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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