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满特别区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在19世纪末期,俄国通过1896年和1898年的《中俄密约》以及《旅大租地条约》,获得了在中国东北建设并运营铁路的权益。这条铁路,即著名的东省铁路(又称东清铁路或中东铁路),起点是满洲里的西站,经由哈尔滨,最终到达绥芬河。铁路线还有一条南满支线,从哈尔滨出发,途经长春、沈阳,最终到达大连和旅顺。日俄战争结束后,俄国将长春以南地区转让给日本,这部分铁路线成为南满铁道,简称满铁。

1924年,随着北京国民政府逐步收回沿线城市的行政权,设立了“东省特别区”,这是一个省级行政区。1932年,日本占领东北并建立了满洲国,初期沿用了这个行政区划。同年,哈尔滨特别市、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合并,原有的哈尔滨市、吉林省滨江市和黑龙江省松浦市政局合为一,成为直接隶属于满洲国政府的哈尔滨特别市。

1935年,苏联将东清铁路的所有权转交给满洲国,改名为北满铁路。此时,东省特别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除哈尔滨特别市管辖的部分区域外,整体更名为了“北满特别区”。然而,同年,满洲国政府宣布废除北满特别区,原北满特别区的大部分区域并入了邻近的县旗和特别市,仅剩满洲里市和海拉尔地区保持独立。这一系列事件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特殊历史背景和行政区划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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