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父母只能选一个吗?

如题所述

关于个人所得税中父母赡养扣除的问题,具体解析如下:
1. 在个人所得税的赡养老人扣除申报中,纳税人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被赡养人进行申报。如果需要申报两个父母,需要分两次提交,每次选择一个被赡养人。
2. 无论申报的被赡养老人数量多少,都按照一个老人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法如下:
1.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要事先下载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申报后,公司在发放工资时会进行专项扣除。
2. 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目前,赡养岳父母尚未纳入扣除范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父母需要赡养,则各自申报专项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第二十一条对其他法定赡养人的定义进行了说明,指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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