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退伍军人优抚安置证被人冒领,怎么办。

本人(非农业)于2006年12月1日应召入伍2008年12月1日退伍,退伍后去相应的民政部本办理退伍军人优抚政策时,才得知需要安置证,而安置证需要用入伍通知书(1式3份其中一份保管于区人武部门,1份被镇武装部长摘下保管,还有一份入伍通知书于本人保管)。后经民政局人员介绍得知,换取退伍军人优待安置证需第2份存根和入伍通知书换取。等到我找武装部长索取第2份存根时,他却说已经丢失。此后我们又联系区武装部门开取第2份存根证明,待证明等手续办妥后去民政部门换取安置优待证时,才发现第2份存根已经贴在安置优待证的存根上,而安置优待证已经被人冒名,上面签字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不是我父亲的字迹,我父亲也非常清醒的回忆他没有领过。律师同志您好,请我现在应该如何做,可以补办吗?还是追究相关人(镇武装部长)的责任是他丢失的第2份存根,但后来又贴安置优待证的存根上,关键是导致的后果是安置优待证丢失。。。。。谢谢。。敬请解答!

和武装部、民政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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