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死人是火葬吗?

如题所述

  北京土葬,房山的只有死者是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窖乡、史家营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的户籍或者死者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和柯尔克孜族,就可以土埋。

  如果都不是,看看能不能想办法去上面讲的那几个乡看看,因为那几个张即然是改革区,就会管得宽点。

  从北京的规定看,火葬是必须,土葬是例外,一是市政府批准的土葬改革区可以土葬,二是少数民族风俗可以土葬。从处罚条款来看,偷偷土葬的,如被举报或发现是可以强制火葬的,如果你一定要土葬,看看下面"房山区"可以土葬的地方,不过前提要看被葬的这个人是不是当地人,以就近火葬的规定来看,死者的死亡地往往也可能决定会不会被火化。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七条 火葬地区内死者的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土葬改革区内死者的遗体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域内深葬。
  第八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
  对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条 火葬地区内死者的遗体应当在本市内火葬场火化,禁止运往外地。
  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死亡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经遗体所在区、县的民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遗体存放单位不得放行。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火葬地区内死者的遗体不实行火化,或者在公墓以外修墓立碑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关于《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执行办法】
  3、本市行政区域内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4、本市少数民族允许土葬的仅限于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和柯尔克孜族。

  【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行政区域的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窖乡、史家营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为土葬改革区,其他地区均为火葬地区。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以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为准),死者的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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