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3月7号在红绿灯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肇事逃逸,随即报警110.并询问交警我们需不需要报保险公司(自己车辆购买的商业险),交警说不用了,对方肇事逃逸,全责。第二天到交警队处理事情的时候,根据我们提供的车牌号码,找到了肇事逃逸方。交警队处理我们这起事故的警务人员让我们自己先修车,然后把修车发票给拿过来就行了。当今天(3月14号)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的时候,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没有写明对方肇事逃逸,而是驾车离开现场。说我们付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
现在我对他们的认定书有异议,打算起诉有没有问题!谢谢!
发生这样的事,对方应该找人送礼了,交警队办案人员说有异议让直接找法院!
追答那就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