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肇事逃逸,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没有写明对方肇事逃逸,而是驾车离开现场。我该怎么办!

你好!3月7号在红绿灯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肇事逃逸,随即报警110.并询问交警我们需不需要报保险公司(自己车辆购买的商业险),交警说不用了,对方肇事逃逸,全责。第二天到交警队处理事情的时候,根据我们提供的车牌号码,找到了肇事逃逸方。交警队处理我们这起事故的警务人员让我们自己先修车,然后把修车发票给拿过来就行了。当今天(3月14号)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的时候,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没有写明对方肇事逃逸,而是驾车离开现场。说我们付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
现在我对他们的认定书有异议,打算起诉有没有问题!谢谢!

对方肇事逃逸,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没有写明对方肇事逃逸,而是驾车离开现场。可以申请复议,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向交警队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不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交警队的裁定,重新划分责任,认定对方肇事逃逸。如果确定对方肇事逃逸,那么你不负责,肇事逃逸者要负全部责任。
一、什么是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履行现场等待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但离开医院后留下伤者或其家属虚假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的;
6、交通肇事方在调查过程中逃逸;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情节特别恶劣患者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事故后逃逸可能会改变自己行为的性质,从一般的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比如一个人在开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了重伤,他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如果不逃逸,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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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5
这样的做法显然有误。估计肇事逃逸的司机和交警队有特殊关系。或者托关系找交警队了。否则交警不会随意更改。或者干脆就不显示肇事逃逸。这样不行。你可以申请复议。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天内。向交警队提出复议。如果复议结果还是没有改变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的裁定,重新划分责任,并认定对方是肇事逃逸。如果认定对方是肇事逃逸了。那么你就没有责任。逃逸的要承担全责。如果没有确定对方是肇事逃逸。那么你在事故中。就是主要责任了。所以这个偏差太大了。你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02
你这个跟我老婆之前一样,你可以申请复议,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天内,请向交警队提出复议。如果复议结果还是没有改变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的裁定,重新划分责任,并认定对方是肇事逃逸。如果认定对方是肇事逃逸了。那么你就没有责任。肇事逃逸要承担全责,这个你不必担心
第3个回答  2019-03-14
你可以打警务监督电话追问

发生这样的事,对方应该找人送礼了,交警队办案人员说有异议让直接找法院!

追答

那就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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