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这个事情中,物业管理是否到位,但家长放任自己年纪尚小的孩子随意在小区走动,甚至爬上楼顶玩耍而不自知的情况,属于严重的监护不力,需要为孩子的死负主要责任。其次小区物业管控可能存在一定问题,楼顶属于无人监管地带,在日常应该要属于封闭状态,除非有业主用钥匙才可进出,另外如果在孩子摔落位置,因物业原因堆放比较多杂物,让孩子能够轻易爬到危险地带,那么多少物业都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最后小女孩亲属家也有一定责任,毕竟如果他们平常把孩子教育好,那么这半点大的孩子也不会带着小女孩上天台玩耍。
从这个事故中,我们应该要吸取教训,在日常生活内就要教导孩子一定安全意识,不随意爬高爬地,不在高楼、楼梯等危险位置奔跑打闹,过马路要注意红绿灯等等。此外,对待还比较小的孩子,家长应该要时刻记住自己身上的监护责任,不能将孩子交给其他同龄或稍微高龄一些的孩子看管,毕竟孩子就孩子,即便心智在成熟也比不上大人,走亲戚聊天谈话都没有问题,但一定要让孩子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即便孩子真的需要离开视线,也需要问明孩子去哪玩耍,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在现代社会很多成年人尤其是老人,因为精力、经验等问题,在带孩子时,常常会疏忽安全问题,比如放任孩子一个人在公园玩耍,自己跳广场舞,让孩子独自下河游泳等等,等到发生事故后,怪这个怪那个,却从未想过,如果不是自己的不在意,无所谓,孩子根本就不会出事,所以与其把责任推给物业、行人,不如好好反思己过,避免类似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