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业考核标准方案规定考核内容包括

如题所述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业考核标准方案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系统的全科医学转岗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全科的临床思维方式,熟练规范地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转诊、常见慢性病管理以及预防保健工作,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医疗机构工作满3年、已经取得临床(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二三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从事全科医生岗位工作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除外。

三、培训内容和时间

(一)培训内容。

全科转岗培训由理论培训、临床轮转、系列病例讨论和基层实践四部分组成,具体见《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细则》(附件1)。培训基地暂未独立设置全科医疗科的,培训对象在内科完成全科医疗科的轮转任务。外科、妇科、皮肤科、精神科及选修模块的临床轮转以门诊学习为主。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1年(共计52周)。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3周,临床轮转不少于42周,基层实践不少于4周,系列病例讨论穿插在培训过程中,要求修满24学分且必修的病例讨论内容不少于8学分。特殊情况者,培训时间可延长至2年内完成。

(三)培训减免。

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临床工作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培训报到当日),按照以下情况减免相关培训内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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