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撤诉后再次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民事撤诉后再次起诉是可以被法院受理的,但具体要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行撤诉,但要经过法院同意。如果法院同意撤诉,案件就会终止,裁判也会作出终结性的判决。如果当事人在撤诉后再次起诉,一般情况下可以被法院受理,但有一些限制和要求。
首先,当事人起诉的内容不能与之前撤诉的内容完全相同。如果内容相同,法院可能认为当事人是在滥用诉讼权利,会拒绝受理。此外,如果当事人之前撤诉是因为不当原因,如没有实际理由、违反诚信等,法院也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对再次起诉的受理作出限制。
因此,如果当事人需要再次起诉,最好事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确保起诉内容合法、合理、有理据,以提高再次起诉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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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18

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情况是不同的。 1、民事诉讼中 (1)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高院解释) 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自诉案件:第188条: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上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所以会有如此不同的规定(民诉中一般受理,刑诉中一般不受理),其根本在于民诉中当事人有相当大的诉权处分权。 3、行政诉讼中:(高院解释 (1),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2)第37条: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民诉中撤诉后再起诉的,法院一般受理。刑诉中和行政诉讼中一般不受理。不过,要记住三大诉讼法各有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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