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的警务改革

如题所述

11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警务机制改革办公室对外发布消息,该市124个公安分局、派出所整合为29个派出所,目前已运行了28个派出所。
据了解,此举使公安指挥层级由过去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减少为“市公安局-派出所”,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新组建的派出所内设“四队一室”,其中组建的交管巡防大队,打破了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全市交通勤务的格局,由各个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的交通秩序,交巡警支队负责业务指导。
据介绍,公安分局撤销后,该市警力下沉基层,基层一线警力占市区总警力的比例由改革前的23%提高到66%。其中社区民警增加到900多人。这些民警今后常态工作时间在社区,不参加派出所的日常值班,真正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同时,派出所90%以上的警力直接上一线执法执勤,增强对社会治安的动态管控能力。现在,郑州市已经将市区巡逻范围由三环以内扩展到四环以内,同时赋予110指挥中心对街面警力的最高指挥权,实现扁平化指挥。
据大河报统计,超过九成网友对郑州警务机制改革持赞同态度,认为新机制将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9日,新华社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本月15日前,河南全省18个省辖市将全部撤销公安分局。
新华社:机构改革需要更多警力下沉
河南公安机关的改革措施增强了公安机关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困难找民警”,一直是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和响亮口号。但长期以来,由于受一线警力不足困扰,在维持治安、保护群众、服务百姓等客观需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基层警力单薄的问题。相反,处于指挥位置的上级公安分局、局机关里的干部配备却相对较为充足,形成机关人多事少、基层人少事多的格局。这样的机构设置增加了指挥层级和运行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危害不可小觑。
裁减机关、下沉警力,建立反应灵敏、工作高效的警务新体制,这样的改革符合社会发展实际,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值得肯定。而更值得借鉴的是,以社会、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敢于突破沿袭已久的旧框框,勇于触动自己部门的小利益,真正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利益而改革。
顺利推进机构改革,实现人员配置尽量向基层倾斜,既需要提高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也需要改善基层工作环境,完善相应的激励、晋升机制,使扎根基层、安心工作的干部干劲足、有奔头,让基层同样能成为那些愿意干出一番事业的干部实现自身价值的大舞台。
长江日报:改革成功否实践判成效
尽管河南的此项改革被当地警务人员称为“天翻地覆”,但其最终意义和影响,还需要以实践证明。社会和公众判断这项改革,要看社会安全度是否能够增强,人民生命财产是否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捍卫。
对公安系统内部而言,此项改革是警务机制的变动和人员的重新安排,对社会管理模式而言,最大的变化则是打破了治安区域和行政区划的对应模式。这种打破,对于警察权的相对规范是有益的,至少可以减少区一级政府对警察权的滥用。当然,不对应可能产生的行政管理矛盾,以及向基层放权与限权之间的矛盾,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适应和调整。
作为一项内部改革,会在从业人员内引发高度关注。但对社会来讲,人们只需要知道社会要警察来做什么,这种权力是否规范产生,能否规范运用,警察能否尽其本职。这是我们思考河南警务改革的基本视角,也是今后判断这项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
媒体视角
警力下沉是百姓的期待,也是基层警察的期待。
《信息时报》刊发评论,期待警力下沉改变过去“机关警察动动嘴,基层警察跑断腿”的状况。
“机构改革改不下去”只是借口。
《华西都市报》刊发评论认为,机构改革的成败,不在于精减了多少人,而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提升了效率。
警力下沉,必须先转变观念。
大众网发表评论认为,促使“白领警察”们适应新的变化,变“围着领导转”为“围着群众转”,需要考核制度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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