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防盗器的相关标准

如题所述

1991年,我国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汽车防盗报警器材料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汽车防盗报警器能用技术条件》(GA/T2—1991),对防盗器材进行了规范。1998年开始该标准
进行修订,确定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839-10-1(1995年12月第1版)《车辆防盗报警系统第1节:乘用车》,并据些完成了我国新的行业标准《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小客车》(GA/2—91)标准。新的(GA/2—1999),已于1999年发布并于2000年实施,同时代替了《汽车防盗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GA/T2—91)标准。机关报的(GA2-1999)标准明确了相关于电子的、机电的车辆防盗报警系统(汽车防盗报警器)要求。
同一时期我国的相关标准还有:国家标准《汽车防盗装置性能要求》(GB15740—1995)、公共安全待业标准《机械防盗锁》(GA/T73—1994)。这两个标准主要是关于机械防盗装置的,前一个标准对机械式车辆防盗装置提出了要求,后一个标准则对各种机械防盗锁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车辆被盗的作案手段,融合机械的与电子的防范技术,我国制订了行业标准《机电一体化车辆防盗报警设备技术要求》(GA××-2001),该标准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综合“硬”、“软”两种防护作用,引用已有的国家和待业标准,提出了机电一体化防盗报警的要求,提高了防范性能。 我国联网的车辆防盗反劫报警系统发展很快,通过联网,不仅能够发挥车辆上的防盗报警装置(即车辆单体防盗报警设备)本身的防范作用,而且,可以引起关注、召唤救援,成功地结合了“技防”与“人防”两方面优势,这无疑是车辆防范的发展方向。这了使这类系统资源通用、信息共享、广泛联网,我国正在加快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机动车反劫防盗联网报警系统》的标准项目和研究正在进行,该项目产生的标准将作为新兴的联网系统的总体、基本的要求;《安全防范的报警服务体系》的标准项目和研究也正在进行,该项目产生的标准将作为各种安全防范报警体系的整体服务要求,使“人防”和“技防”更好的结合起来,为我国新兴的报警服务业提供基础标准;加上制定中的《车辆反劫防盗联网报警系统技术要求》毓标准和《报警信号传输系统中串行数据接口的报文格式与协议》毓标准,即使采用不同的组网模式、报警信号传输方式、监控方式和车辆定位方式,车载安全防范设备与其它车载电子设备以及网络系统之间具有标准的、通用的硬件接口和通讯协议,均能适应我国许多城市正在运行或筹建中的机动车反劫防盗报警监控网络。制定中的这些标准将使我国达一致的报警、监控、服务要求,支持各类防盗(反劫)报警监控网络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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