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还会有效使用吗?

如题所述

  身份证过期了,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最好是在身份证过期前的90天,凭当事人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身份证补办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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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2
  身份证过期不能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12
过期属于无效证件 ,不具备法律效力,
无法再使用,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追问

第3个回答  2016-04-12
过期半年内还能用
第4个回答  2021-03-06

身份证过期即时无效身份证,就不能再使用了。因此,我们应当在身份证到期之间60日内向公安机关换领身份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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