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前过世早,我们兄弟姊妹六人共同赡养母亲母亲协议百年归天后所有财产包括房子归六个儿女所有兄妹五人签

字包括母亲手印,唯一大哥不同意没签字,并用母亲名誉把一套拆迁安置房赠予小孙子并要十六万,现在我不出示身份证配合他去房产局过户(父母都过世兄弟姊妹六人每月都赡养母亲所有赠予都没公证只有我一人不同意)

你父亲过世早,若当时没有遗嘱,则你父亲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这是由你母亲和你们几个子女共同继承的,而你母亲百年之后的财产也是由你们几个子女共同继承的,且你母亲协议也是由你们几个子女共同继承,和你大哥同意不同意无关,也就是你们几个子女共同继承财产,都只有一部分权益,谁都无法单独处理这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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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2
应该按照母亲的遗愿来处理遗产,相信你们的母亲在天之灵也不想你们因为遗产的事搞得兄妹不和,你们的大哥私自处理母亲的遗产,这本就是不对的,你们兄妹几个可以一起反对,但问题是为什么就你一个人反对,其他人都同意了吗?
第2个回答  2019-02-22
法律上看房产证。
父母的共同财产,
一半属于母亲的。
剩下父亲的一半,
母亲和六个子女,
合计七个人均分。
如果母亲百年后,
那母亲的财产是
六个子女平均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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