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法直接说禁止的事情,下位法却是说特殊情况下允许,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建筑法规定设计单位的材料不能定厂,质量管理条例却说,除特殊情况下,不允许。那不是违法建筑法了吗

哪有一个上位法是完整无漏洞的禁止?中国的法律越上位越是含糊不清的地方多,下位法就是要把上位法规定不具体的地方清晰一部分,再制造更大的一片含糊不清,这个法律哲学的问题能理解不?追问

建筑法
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没有“除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外的,按另有规定”之类的字眼。
本人法盲,^_^

追答

送你三个字——莫须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25
可以理解为“规定”与“执行”的冲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