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继承老公父母留下的房产么?

我跟我老公2019年4月登记结婚,一年后他突然去世了(我们都是二婚,他跟前妻育有一子,孩子跟前妻一起生活,我没孩子)。我老公以前有工作,2016年辞职了,辞职后社保等各种费用一只在交。我爱人是北京人,在北京有一套他父母留下的房产(他父母已过世,他上面有个姐姐)。我老公去世后他姐姐过来奔丧,走的时候把我老公名下所有的银行卡之类的全部拿走了,连他的手机都没放过。我老公的后事都是我一个人出钱办的。他姐姐回北京后也领走了丧葬费、抚恤金、社保金等等。请问一下大家,我对我老公的存款,丧葬费、抚恤金、社保金等有没有继承权?对他父母留下的房产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的话,我该如何维权?

你老公的遗产你是有继承权的,第一继承权就是配偶,当然了,他姐姐,他儿子也有继承权,不过你是第一继承人,还有你老公父母留下的房产,她姐姐是有继承权的,你要维权,可以去法院提交状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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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6
这是遗产继承的问题了,现在已经施行的民法典有明确的界定,可以学习一下!
初步看来,你老公的存款,丧葬费、抚恤金、社保金等你有继承权,而他姐姐是没有的,他儿子有继承权,他前妻需要看看他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他父母的房产,他姐姐应该有继承权,这个应该是他父母过世时分割,如果已经分割过,他姐姐就没有继承权了,不能二次分割。
具体情况还是好好学习一下民法典,之后找律师研究,看看是不是需要上法院吧!
第2个回答  2021-01-16
可以,但前提是他父母没有子女
第3个回答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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