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经民政部批准盲人协会正式成为社团法人单位。
中国盲人协会的前身是中国盲人福利会。中国盲人福利会于1953年7月在北京成立。1956年5月30日,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中国盲人福利会和中国聋人福利会正式由内务部领导。
1960年5月20日,中国盲人福利会、中国聋哑人福利会合并。中国盲人聋哑人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59人。
2004年,中国盲人协会向民政部提出了登记为社团法人的申请,2005年12月,民政部批准了中国盲人协会的申请(《关于中国盲人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05]698号)。
2006年7月,中国盲人协会在北京举行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社团登记法定程序基本完成。2006年12月7日,经民政部批准中国盲人协会正式成为社团法人单位。
扩展资料:
中国盲人协会的职能:
1、代表盲人的共同利益,密切联系盲人,反映盲人的意见和需求,沟通盲 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盲人服务。争取和维护盲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2、团结、教育盲人遵守国家 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3、促进盲人的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及残疾预防等 工作。
4、推进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盲文的规范化研究与普及,推动盲人辅助用品用具的研制、开发与推广、应用。对盲文出版、盲人按摩等具有盲人特色的工作 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和监督。
5、参与、举办与盲人有关的各类培训,推动文化扫盲工作。
6、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盲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7、在盲人中推荐残疾人工作者。
8、承办中国残联委托的专项工作。
9、代表中国盲人参加国际活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盲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