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与上司最后一次的谈话有哪些禁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9-21
一、主动辞职,与上司的最后一次谈话,注意的禁忌:

1、去向不宜说得一清二楚:由于个人有了更好的发展,或者已经确定了下家公司,与上司谈话时,相对较为轻松,但也建议,当上司问到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时,千万不要马上说出你的下家单位名称。此处禁忌有三个点:A、仅防别有用心,因为上司也有朋友;B、如果是同行的企业,就更加不妥,可能涉及竞业限制条款,而使辞职办理变得有所未知;C、或许将来还有更好的机会出现,临时有变的话,当背调时,显得有所欺瞒,对自己不利。建议含糊告知,例如回宁波发展等,而不讲具体的细节。

2、“裸辞”发生时,更不宜实话实说。没有确定下家之前,基本属于“裸辞”的情况,与上司谈话时,可适当进行保留,只说一些方向,也不宜太具体。会被误以为比较“草率”的行为。

3、以一种和谐的气氛来交流。无论之前是否有过不愉快的事宜,都应一笑置之,“相忘于江湖”。毕竟有时候圈子真的不大,兴许又有可能在某个公司相遇。留一些后路,总是好的。

4、当上司问你还有什么建议之时,不宜吐露真实。这种时候,你要明白,只是上司的一种客气表达方式而已,不必当真。适当说上一两件事情的感想即可,既尊重,又有台阶下。更不宜说某个同事不错,也不宜说哪个同事不行,

5、主动辞职,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交接的相关细节最好说得详细一些。让上司觉得,你是有始有终的人,目的也是辞职手续办理能够更加顺畅。
第2个回答  2021-09-21
1、自己决定好了,就不要因为上司画的大饼而动摇了。
2、如果找到下家,可以告诉他已经找好了但不用详细说明,如果没找好就坦白裸辞也没啥。
毕竟以后去哪朋友都会知道,没必要瞒的太深。
3、辞职原因慎言。不说诋毁公司或领导的。就说自己的原因好了,自己清楚就行。我们公司离职率很高,有个同事走的时候提了很多意见表达了对公司、对领导、对管理的意见,结果人走那天领导在我们面前把她批成狗还说事特多眼界狭窄。并不是每个领导都能虚心接受你对公司或上级的建议,谨慎而为之吧。
4、所有的话说明白。之所以上司找我谈了三次,就是因为我第一次提出后话没说明白,给了上司我可能只是情绪发泄的错觉,让他觉得我不坚决不会离职的。
5、有效谈话。要谈就谈离职事宜,尽量不要扯到梦想情怀未来这些,有一次就和上次就某一个价值观展开了很久的辩论,浪费口舌还没结果。
6、情绪控制。上司说,你工作没多久,出去也找不到好的工作,还不如就在这做。这么否定我搁我这脾气能受得了,我冷冷的瞅了她一眼,说:不好意思,转行用的都是我额外学到的,这份工作的经验基本没用上,还请经理您能谅解。
第3个回答  2021-09-21
第一,不说未来去处
除非彻底转行,否则别轻易说出自己未来的去处,毕竟同行是冤家,也许你根本造不成威胁,但上司却不愿意你成为竞争对手的助力。没必要给自己未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虽然没有不透风的墙,但至少别在初期给自己找麻烦。
不是每个人领导都是豁达大度的,遇到那些小肚鸡肠在业内给自己找点麻烦,本来好事可能就变成了阻力,没必要的。
第二,不谈人际关系
辞职时最后一次谈话中,最大“坑”莫过于上司让你评价某人,或者让你说说人际关系,这绝对不是上司向你咨询,而是上司在给刨坑。有些人说,上司在问,处于尊重也要回答。这就是大错特错了,人际关系是最复杂的事情,一个不留神就把自己掉“坑”里了。
既然辞职,上司也只是最后一次的上司,哪怕问也可以不回答,非想说的话,那就只说好不说坏,或者引开话题就好了,所问非所答就是最好的回答。要明白“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此刻说了别人的不好,未来见面时尴尬。自己无法确定辞职后,是否上司会利用你说的话给其他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第三,不说辞职原因
辞职无论是有了更好的去处,还是被迫离开都无需说真实的原因,上司只是客气询问,自己也没必要交心告知,既然选择辞职,真实的原因已经显得就不是那么重要了,既然谈话,就多说一些别人喜欢听的话就好了。
不说辞职的真实原因,给自己留点面子,也给上司留点余地。职场是成年人的世界,就要用成年的规则去处理这类事情,别有难为情,不好意思的心态。工作关系很简单,付出与回报的问题是否能达到一个平衡,无法到达平衡的时候选择辞职,就这么简单。
第4个回答  2021-09-21
如果被问离职原因,尽量挑个人原因说。特别是涉及公司制度,人际之类的原因,还是避开吧,因为说了也是白说,公司不可能为了一位离职的员工的“一面之词”而大动干戈。当然你如果是独一无二的大佬级人物除外。
如果上司挽留,请果断拒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留,留下的代价极有可能比离开大。所以谨慎提跳槽,果断拒挽留。
在不违反自己的底线前提下,说话别说绝,万事留一线。回头草还是可以吃吃的。
确认好最后工作日。注意:一个月为期,可以少,不可以多。
问清楚离职的相关流程及手续,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就算与上司达成了口头约定,也请书面提交离职书,并在上面确认最后的工作日。
看清楚文件再签字,不签任何不明状况的空白文件。
虽然我们没有害人之心,但防人之心还是要有的。
最后想说,离职要三思而行,想清楚再提,而提了就应当果断离开,别犹豫。
第5个回答  2021-09-21
当然了,自己要走,可是领导要留,应该如何选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没有一定之规。当然了,总体来说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心理选择,一部分是经济学者。
1) 从职业规划破局
这是一种心理选择,这种选择模型里, 我们不再问将来可能的结果是什么,而是回到现在选择是什么,也就是回归初心。
这个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工作,我对于工作的规划是什么,从职业规划的角度来破局。
要不要走,首先要看职业规划,看看新的Offer和现在的工作,那个是自己想长期发展,而且更有机会的。2) 从领导给出的条件来看
另一种就是经济选择,这种选择可以根据工作的SWOT分析,好处、坏处、机会、威胁,如果要更加准备可以加权,对于每一项进行加减,最后得到最高分数,以确定走还是留。
一个员工从公司离职,需要付出离职成本,所有的在公司建立的人际网络都会消失,特别是一些跨部门的合作沟通,到了新的公司需要重新来。
而加薪以后,如果跟offer的工资差不多,则可以不用跳了,很多时候跳槽都是为了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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