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在工作中被圆钢压到大脚趾,导致轻微骨折,目前离发生时间有一个多月了。今天去做伤残鉴定,那边告诉我,要等3个月才能做,我想请问,3个月后,我骨折都好了,还鉴定什么?这种情况,伤残鉴定会不会达到伤残十级或以上?
骨折能痊愈,就是不会鉴定出伤残,是这个意思吗
不是。我上面的解释很清楚了:主要是看伤情对以后的影响。即使痊愈了,对以后还是有影响的。就是说,必须要等痊愈了,也就是等稳定了才能做。就是这么规定的。
那都好了还鉴定什么伤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