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为什么要等3个月,3个月后都伤愈了

本人因在工作中被圆钢压到大脚趾,导致轻微骨折,目前离发生时间有一个多月了。今天去做伤残鉴定,那边告诉我,要等3个月才能做,我想请问,3个月后,我骨折都好了,还鉴定什么?这种情况,伤残鉴定会不会达到伤残十级或以上?

需要病情稳定了才能鉴定。鉴定伤残,主要是看伤情对以后的影响,所以要等稳定才做。另外,工作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应在工伤认定生效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应自己去做。建议到附近律所进一步咨询律师。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追问

骨折能痊愈,就是不会鉴定出伤残,是这个意思吗

追答

不是。我上面的解释很清楚了:主要是看伤情对以后的影响。即使痊愈了,对以后还是有影响的。就是说,必须要等痊愈了,也就是等稳定了才能做。就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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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13
本来就是在痊愈或6个月之后才做鉴定。追问

那都好了还鉴定什么伤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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