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身份证还能改名字吗?

如题所述

可以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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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8
你好,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成年人当然可以更改名字。

但是,更改姓名,不是儿戏,不宜频繁改动,并且应当有充足的理由。

方法:带着你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派出所予以办理。

记住,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比如,重名,谐音影响自己生活和学习等等,重名是比较过硬的理由。)
第2个回答  2019-12-12
说简单也简单,说麻烦也麻烦。先去办理身份证的地方(一般是行政服务中心)领张申请更名的表单,然后在表单上填上更改理由及事项等,并让户口所在地社区和派出所签字同意。最后拿着表单再去办证的地方,也就是领表的地方递交给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不包括周六周日)移交到公安局签字备案,过几天你就可以带上户口簿去办证的地方,换掉户口本上本人的那一页,原名可以当场变更为新的名字,也就是你正确的名字,但曾用名也会填上你以前错误的名字。余下的事情就是办理新的身份证了。
整个程序下来如果顺利的话大概不超过一百块费用,也许三五十块人民币就能搞掂。
费用:第二代身份证办理得二十块;主要是户口所在地社区盖章会卡你收你费用,一个章收你三十、五十不等。
第3个回答  2020-03-25
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18周岁以上成年人除下列情况外,不受理其他理由的更名申请。
  1、收养、寻回或解除收养关系的;
  2、出家或还俗的僧、道、尼者;
  3、长期以笔名、艺名等与姓名事实通用的;
  4、用字用意有悖于国家政治、有伤风化、有辱人格的;
  5、使用了新华字典以外的异体字或自造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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