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一超”政策:即有收入来源、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饮用水、有电用、有电视看,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2300元)。
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视为有收入来源: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人均山林地1亩(含)以上;有经营场地(铺面)等稳定的资产性收入;有养殖收入;家庭成员中有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自主创业有收入能解决生产生活的;有其他收入。此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最低生活保障,也视为有收入来源。
扩展资料:
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为“十一有一低于”:
即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饮用水、有电用、有公共服务设施、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好的“两委”班子,贫困发生率低于3%。
其中,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除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外出务工的家庭外,所有贫困户都有1个(含)以上的产业;行政村内95%(含)以上农户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接通生活用电,能收看中央或广西电视频道;95%(含)以上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贫困县脱帽标准为“九有一低于”:
即在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除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好的“两委”班子外)的基础上,增加“有社会求助”——符合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参考资料:广西新闻网-百度百科
“八有”即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
“一超”: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同时,明确贫困户的脱贫采取“双认定”的办法,即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
2016年贫困线约为3000元,2015年为2800元。中国目前贫困线以2011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此基准可能不定期调整。2011年确定的贫困线标准,农村(人均纯收入)贫困标准为2300元,这比2010的1274元贫困标准提高了80%。
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8200万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占全国总人口近十五分之一。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贫困户“八有一超”:
1.有稳固住房:指有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面积计算在内)。房屋可以是砖混结构、土木结构、也可以是木制结构。
2.有饮用水:不仅指有自来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也可认定为有饮用水。
3.有电用:家庭接通生活用电即达标,不要求接通生产用电。
4.有路通自然村:指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沥青路,达到屯级路验收标准,机动车能安全通行。
5.有义务教育保障:指贫困户家中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
6.有医疗保障: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7.有电视看:贫困户家里有电视机,不论尺寸型号,黑白或彩色电视机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有线、无线或网络电视都可以。
8.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有收入来源,主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只要具备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视为达标,包括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有养殖收入、有人均1亩以上山林地、有经营场地(铺面)、家中有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创业致富有收益能解决生产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二是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指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然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较复杂,也难统计、难核实。
实际工作中,帮扶责任人要指导贫困户按月、按季度记录好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并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贫困户的收入记录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2015年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2016年预计约3100元(按增长6%的比例估算),要以国家最终公布的年人均纯收入为准。
扩展资料
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按以下顺序进行:制定年度预脱贫计划并进行重点扶持→组织入户认定验收→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扶贫领导小组审定→行政村公告,并在扶贫信息系统中更新信息、做好标记。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八有一超"贫困户脱贫标准具体指如下内容:
1.有稳固住房:指有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面积计算在内)。房屋可以是砖混结构、土木结构、也可以是木制结构。
2.有饮用水:不仅指有自来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也可认定为有饮用水。
3.有电用:家庭接通生活用电即达标,不要求接通生产用电。
4.有路通自然村:指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沥青路,达到屯级路验收标准,机动车能安全通行。
5.有义务教育保障:指贫困户家中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
6.有医疗保障: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7.有电视看:贫困户家里有电视机,不论尺寸型号,黑白或彩色电视机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有线、无线或网络电视都可以。
8.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有收入来源,主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只要具备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视为达标,包括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有养殖收入、有人均1亩以上山林地、有经营场地(铺面)、家中有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创业致富有收益能解决生产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二是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指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然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较复杂,也难统计、难核实。
实际工作中,帮扶责任人要指导贫困户按月、按季度记录好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并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贫困户的收入记录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2015年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2016年预计约3100元(按增长6%的比例估算),要以国家最终公布的年人均纯收入为准。
对照贫困户“八有一超”退出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因户施策,精准帮扶活动。
扩展资料
2016年贫困线约为3000元,2015年为2800元。中国目前贫困线以2011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此基准可能不定期调整。
2011年确定的贫困线标准,农村(人均纯收入)贫困标准为2300元,这比2010的1274元贫困标准提高了80%。
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8200万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占全国总人口近十五分之一。
经过此次大幅上调,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的距离为史上最近。国际贫困标准(国际赤贫标准)为一人一天1.9美元。
参考资料:防城港是港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贫困村“一低十一有”、贫困户“八有一超”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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