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照肃的工作经历

如题所述

1964.08——1966.08,河南省项城县、淮阳县“四清”工作队队员、工作组副组长;
1966.08——1969.02,河南省淮阳县王店公社党委副书记;1969.02——1970.10,河南省淮阳县革委会办事组办事员;
1970.10——1980.10,河南省周口地区革委会政工组办事员,周口地委组织部办事员、副科长、科长;
1980.10——1982.07,河南省商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1982.07——1983.08,河南省太康县委书记;
1983.08——1983.09,河南省周口地委副书记;
1983.09——1984.09,河南省许昌地委书记;
1984.09——1988.01,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保密委主任(1987.03—1987.07在中央党校学习);
1988.01——1993.04,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
1993.04——1998.03,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1994.09—1994.10和1997.03—1997.05在中央党校学习);
1998.03——1998.04,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候选人;
1998.04——1999.01,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9.01——2001.01,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1.01——2003.01,中共甘肃省委书记
2003.01——2003.08,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08——2008.0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代表,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补选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
2002年4月22日在中共甘肃省委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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