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及《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需要经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刻制,并经上述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需准备材料因为城市不一样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具体参考如下:
1. XX章刻制申请书(注明变更事项,变更原由,办理人名称、身份证等信息及加盖公章);
2. 工商局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用);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所有复印件为A4纸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