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

如题所述

作为初级产品生产者的农民群体是中国社会最大的弱势集团。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成立有效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分担了政府与社会的职责,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繁荣和稳定。现阶段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原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基础上,经过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一系列改革,以土地为中心,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内容,以原来生产队(或联队大队)自然村为单位设置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是管理集体资产、协调成员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组织成员享有财产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合作经济组织统一经营部分的收益分配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参与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的选举或被选举权、对集体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享受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共文化福利事业利益权利、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我国农村一种最普遍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保障农民家庭经营发展和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特性:农民没有选择进入和退出的自由,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管理缺乏民主,乡镇人民政府对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较多的干预;管理水平较低,在带领农民共同致富方面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从本质上讲,现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关键问题在于现行外部体制导致内部没有民主管理体制,但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的《村民自治条例》的贯彻和实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性质逐步深化。我们可以预见在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然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必然会成为其它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
专业合作社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竞争能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专业性合作组织。它的发展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不改变现有的生产关系,不触及农民的财产关系,适应了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可以这样认为,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组织制度的一种创新。现阶段,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是多样比的,有的叫农民专业协会,有的叫专业合作社,还有的叫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合作协会,等等。
从现阶段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改变农民最敏感的土地承包关系,不改变农户自主经营权利,农民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参加各种各样的专业协会;②专业性强,它大多以专业化生产为基础,以某一类专业产品为龙头组织起来,如养猪协会、养牛协会、养羊协会、水果协会、蔬菜协会、食用菌协会等等,都有明显的专业特征;③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为宗旨,很好地帮助农民解决了一家一户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它了解农民需要什么,需要多少,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④在组织管理上,实行自愿结合,入退自由,民主管理;⑤在经营方式上灵活多样,独立自主;⑥实行赢余返还,给农户带来实惠,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正因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这些特点,所以能够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股份合作制企业
农村股份合作制是在农村原有合作制基础上,实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把合作制与股份制结合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农村股份合作制组织中的农民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因而既能实现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又能实现劳动集体的共同占有和劳动者的个人占有的有机结合,既能继承合作制优点,实现规模经济,又能融入股份制长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这是广大农村干部与农民十分关注与支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制组织的根本原因。
股份合作制既不完全等同于股份制,也不完全等同于合作制,而是以劳动合作为基础,吸收了股份制的一些做法,使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有机结合。从形式上看,股份合作制由于实行全员入股、合资合劳,同我国解放初期农村和城市中的初级合作社很类似。当时参加合作社的劳动者带着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入社,在按劳取酬的同时,还取得以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入股的报偿。但从内容上看,股份合作制又不是原来初级合作社的简单重复,而是一种新型合作制。比较规范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具有如下特征:①企业职工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②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最高权力机构是职工股东会,采取一人一票为主的投票决策制,保证职工股东享有平等的表决权;③同股份制一样实行资本保全原则,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不得退股,以保证企业正常的经营运转和对社会承担相应的义务;④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由全体职工共同分享劳动成果,共享税后利润。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股份合作制,有多种形式,还不够规范,应积极支持其发展,并在实践中加以正确引导,使之逐步完善。其中,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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