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的一名大学生,开学初,因为身体原因,向导员请假,晚归2天,故有一节体育课没有上。第二次,参加全国性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体育课时间冲突,已经向校方请假,可是这两次老师算我旷课。在最后考试时,老师不理会假条,不让我参加考试。询问我们导员时,也很推脱,让我自行解决。事后又找老师,老师不管我有没有请假,就说我没来上课。我想问,难道就没有人可以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