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离开我两年了!没有任何联系!对孩子也不闻不问!我的婚姻该怎么解决!如果我向法院申请离婚!孩子

会判给谁

可以在你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不管法院判决要何方抚养,实际上都是原告抚养。因为被告下落不明,即使判决被告抚养,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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