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要强暴你,你不小心杀了他犯法吗

如果有人要强暴你,你不小心杀了他犯法吗

如果有人要强暴你,你不小心杀了他,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强暴属正当防卫案例:

最高检下发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分别是陈某正当防卫案、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侯雨秋正当防卫案。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介绍说,近几年,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起因虽是孤立个案,但却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对此,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

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办案参考。同时,这4个案例既是正当防卫的指导性案例,

也是检察机关以法治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性案例。我们专门发布这些指导性案例,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保护见义勇为,向社会释放正能量。

陈某正当防卫案针对的是一般防卫的问题,要旨在于“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是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涉及民间矛盾,这起指导性案例针对的是防卫过当问题,明确指出在民间矛盾激化过程中,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入住宅、轻微人身侵害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行为的强度不具有必要性并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和侯雨秋正当防卫案,针对的是特殊防卫的问题,分别明确了“行凶”和“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认定标准。

孙谦特别指出,第十二批指导案例除集中围绕正当防卫这一主题外,也体现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特色,分别从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二审检察四个方面,体现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和成效。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什么叫正当防卫?最高检刚刚发布了这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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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2
楼上瞎说。这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以上的解释,正当防卫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合理利用正当防卫,是保护自己、他人的一种有效方法。在进行正当防卫,对犯罪人进行制止行为时,必需具备以下几点:1、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正在进行中;3、必需是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采取制止措施,否则,可能是紧急避险;4、防卫行为不能过当;5、达到制止成功后必需停止进一步的制止行国。如没有理解以上几点,防卫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或者防卫过当(也要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也就是前一段所说的,必需达到制止不法侵害就停止进一步的行为,且应根据不法侵害行为采取相对的制止措施,否则,防卫就会被成为逃避刑事责任的借口。
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承担责任的特殊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防卫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必需掌握以下几点:1、不法侵害正在进行;2、不法侵害人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行为,这五种不法侵害行为是明确规定造成死亡不用承担责任情况。对于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一个扩大化理解,只要掌握:1、严重危及;2、危及的是人身安全,不是财产安全;3、必须是暴力的不法侵害,都可以不用承担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所以遭遇强暴时,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是免责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7-24
属于防卫失当,,会有小小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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