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两处房产,办房产证时父亲都签过“自愿放弃书”,房产证上只有母亲一人名字。现在父亲健在,我是独生子,母亲想立遗嘱在她百年后把这两套房子及夫妻共同财产她的那一半都给我:1, 她现在有这个权利立这个给我房的遗嘱吗?2, 她百年后她夫妻共同财产一半给我这个怎么措辞)注:若母亲健在时房子卖了用父亲同意吗?遗嘱怎么处理?用做修改吗?修改是不是还得收费?怎么收费?不改可以吗?有什么弊端?如果母亲不立遗嘱,她的那部分遗产是不是得我和父亲平分?3、办一份这样的遗嘱公证费用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