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照多年前已经吊销。怎么办?

但是是因为公务开车的啊,这样也要负全责吗? 致死一人。 领导知道出勤,我朋友是拉事故车的。正好节日公司安排值班。 死者应该属于意外死亡,只是轻微撞了一下,司机及时处理了。只可惜小女孩头撞其他地方了,这个能从轻处理吗?

无证驾驶啊,先刑拘了再说别的。公务,出勤,领导安排,这些都和事故认定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事故死亡都是意外,这个要看因果关系。如果没有你朋友的车祸,人家会不会死? 不会,那就是你朋友的原因了。
想从轻的话那就和死者家属好好商量,适当的多赔偿点,让人家不追究刑事就算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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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4
你没有驾驶资格了都还因公务啊?....指派你的领导知道不知道你驾驶证吊销的事情. 公务开车就不需要驾驶证了,驾驶证是证明你有驾驶资格,不是说有公务了就不需要驾照了, 就算警察值勤出警出了交通事故,第一还是要出具驾驶证的.没有驾驶照样要处罚. 在说出了死人事故,会更加严厉的.
第2个回答  2010-10-04
关键要看在事故中负什么责任,当然是无证驾驶了,应该从重处罚的。
第3个回答  2010-10-05
饿·严重哦,我最近在考驾照,理论也看了不少。您这被吊销执照上路出事的情况。应该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本来就是违法的,加之又出了事故致人死亡,那肯定要负全责了。单就抓住这一点,其他不用说,法院不会从轻发落的。忘以后要小心了,切莫拿法律当儿戏。
第4个回答  2010-10-04
属于无证驾驶,负全责.等着坐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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