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交通队不给出具事故认定书,我该怎么办?

十月一日出游,我的小轿车的左前方被一辆厢货车挤瘪了,先拨打110报警,然后报保险公司。但交警说双方协调不出警,起初对方不同意协调,我继续多次拨打交通队电话,交警说继续双方协调。最终对方同意协调,双方均驶离现场,当时我并不知道协商后双方应到交通队签字确认(交警是否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所以我到交通队后,交警以双方当事人不在场、国庆节单位公章拿不出来等为由,连续两天拒绝出具事故认定书,我该怎么办?厢货车是外地车,我无法联系。

备注:10月2日的交警说把对方车牌号告诉他也行,而10月3日的交警却坚持要求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

报警了,交警就应该到现场。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然后到交警队,交警也应该出具当事人自行协商的手续。
没有交警队手续你们就很难理赔的。不行就让他们出个证明吧。
再不出,你就投诉交警,按理报警了,他们没理由不出警的,也没有理由不出具事故认定书的。这是他们法定的职责。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同时我在任务,望能采纳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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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4
这种事情很容易扯皮。
保险理赔的前提是事故责任确定,事故责任确定必须交警出单。
一般来说,交警都会让双方协调,大事故才出警。协调出责任后,签协议书,双方到交警队,查验下行驶证/驾驶证/保险,盖章,保险公司也是认可的。

交警怎么办事,还是看不同地方,各地交警处理方式差异很大的。像佛山,交通事故5000以下,都是自己协调,不协调不自行撤离的,交警到场先双方各开200元的罚单。深圳交警,协商,好了,开去快赔点盖章,协商不好,交警到场处理。广州交警,双方事故,交警都到场。上海更厉害,单方事故,警方也受理(道路是事故科,非道路是警署)。

基本上告交警是不可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方面的问题,法院不受理。

如果双方损失都不超过两千,现在你可以采用的就是找到对方车主,双方协商都有责任(同等/主次都可以),然后签协议,走互碰自赔,也就是说你找你的保险公司,对方找他自己的保险公司。这个方法可以绕过交警。不过问题是,采取这种方式的话,保险业默认就是双方都有损失,而且损失金额差不多(如果对方没有损失,你的保险公司肯定不乐意赔)。
第2个回答  2010-10-04
你既然都协议好了 干吗还是要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啊, 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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