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具体政策不同。以宁安市为例: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小学入学:
(1)在安宁市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2)居住证明:在安宁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昆明市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安宁市就读证明(就学联系函)。
超过法定入学年龄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2、初中入学:
小学阶段已在安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初中仍需要在安宁市就读的,或是小学未在安宁市就读,初中需要到安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安宁市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2)居住证明:在安宁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昆明市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安宁市就读证明(就学联系函);小学未在安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超过法定入学年龄的,所提供材料中应含缓学证明)。
扩展资料
异地转学注意事项:
(一)学籍号需要家长主动与学校联系获取;
(二)因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实现全程网络调转,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核办操作都是在授权下进行的,其行为与传统的纸质签字盖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学生跨省转学,除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纸质手续 。
去外地读书不一定要迁户口,可以选择迁也可以不迁。
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
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