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须18岁才可以进入网吧。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根据国家法律,持有身份证的公民可以在18岁时进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每天8:00-20:00进入“网吧”。16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时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国家规定,“网吧”等互联网服务机构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夜间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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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
第十八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十九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