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销售一批产品给B公司,商品标价为600万元(不含税),科运达公司给与丙公司20%的商业折扣,并按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尚未收到。科运达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10,n/30。18日。收到B公司所欠货款,款项存入银行。为什么说5.18日实际收到的款项中有470.4万元属于当月实现销售款的收回??不应该是552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