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三次卖淫一般判多久,有自守情节

如题所述

介绍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您说的情况,一般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拘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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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0
有自首情节的话,判3至5年。 如果没有自首情节,5年以上,也就是最低5年。
对应的法律知识:
介绍卖淫是刑事犯罪行为,是《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内容。根据情节规定:
1、介绍卖淫两次应当追诉。追诉的意思就是哪怕犯罪行为在当时没有被发现,日后被发现了,也要立案追查、起诉。两次的话只要被公安机关知道了,必须立案,后续就是走逮捕、起诉、开庭、判决的流程了。
2、多次介绍卖淫,罪名和两次介绍卖淫一样,都是“介绍卖淫罪”,区别在判决量刑时,“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属于“情节严重”。
3、量刑规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规定,犯介绍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区别了,“情节严重”、“五年以上”,也就是说,介绍卖淫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是“情节严重”,量刑在“五年以上”。
4、自首: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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