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会选择再相信她呀,难道要再次被骗吗?我的处世原则是:与陌生人交往时,首先假设他是一个善良的、不会伤害我的人。对于不太熟的人,当他欺骗、伤害了我一次(感情上或金钱上)后,我不再给他第二次机会。对于有一定关系的人(如同学、同事),原谅因人性的弱点导致的一两次欺骗,但坚持“事不过三”原则。我指的“不再给机会“是指,停止对其提供善意的感情、金钱上的援助,明确边界。
我还记得在去年冬至那天我被两个舍友欺骗了。大概经过是她们藏起了我的饭卡,让我以为饭卡丢了,还骗我发朋友圈,帮我转发。下午的时候,她们说在路上捡到了我的饭卡。本来还挺感激她们的,结果晚上回去的时候她们却告诉我,是她们藏起来了。当时我故作平静,问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们说想让我感受一下丢饭卡的滋味,想看看我的反应。
后来,我让她们道歉了。因为件事确实伤害到了我。而我还想原谅她们 所以必须让她们道歉。那天晚上知道以后,我跨越了大半个广州,去找我另一个朋友。当时已经很晚了,但是偏激的我只想逃离宿舍,因为我不知道如何面对她们。她们可能那天晚上和没事人一样,顶多觉得有点愧疚,但是谁又知道我那天晚上经历了怎样的思想斗争与对她们的,深深的失望呢。
人总是很矛盾的,当你去相信时,被骗的遍体鳞伤。当你习惯性的怀疑时,却偏偏有人那么善良,让你觉得对他们的怀疑其实是自己的内心那么肮脏。所以,只能选择相信别人时,不忘记有原则的提防。但是被别人欺骗时,绝不放弃对其他人的善良,这样才不会对这个世界彻底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