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12月入社,公司有两个星期六补班(补12月之前的休假),我也被义务要求上班,这样合理吗?就是如果这两个星期六我不来上班算请假,来上班没有多余的工资,一个月该多少就多少。请问合法吗?在我理解这就算不算加班,也应该按照正常出勤补贴这两天的工资。 另外如果是派遣性质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吗?(我们公司说派遣员工不能请病假,要请就请事假)
我反应了 单位说之前一直是这样的 公司规定 我该怎么维权
追答如果你补班了,但是单位没有给你支付加班费,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额 这样就把事情弄大了 ╮(╯▽╰)╭ 谢谢哦
追答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