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如何解释?

应就是指三通一平吧?有官方解释或规定吗?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8条对“开工条件”的叙述是: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征地撤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一落实;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以满足开工需要。

施工许可证发放时必须达到上述2.3.4.5.各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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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5
“三通一平”是最基本的,也有的教材中,除了水、电、道路之外,还将通信、网络、燃气、采暖纳入,称作“七通一平”,不管N通,都是一个意思。
第2个回答  2013-12-05
具备施工条件,是指各项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包括项目计划、设计图纸、征地、拆迁等,
资金部分或全部落实;
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已选定、合同已签、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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