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21
要先确定借款时间,然后是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借款的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具体数字可以在网上查阅。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保护,余下本金部分和和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应当返还。你是担保人的话要看你在合同上是否有强调你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没有,你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方可以直接找你要还欠款,而你负有在保证责任内还清欠款的义务。如果你在合同上有强调你是“一般责任保证人”,那么对方就必须先向借款人讨要欠款,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执行后其债权仍不能完全获得清偿或完全不能获得清偿,才可以找你讨要欠款,此时你才有在保证范围内还清欠款的义务,否则你可以拒绝还款的。当然,如果你在合同上写明你是“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话,你自然也是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再者就是看还款期限什么时候届满的问题,如果对方起诉的时间距离还款期限已经有六个月的话,你的保证责任就已经过诉讼时效了,你可以以此为时效抗辩,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你也就不用还钱了的。否则,你还是要在自己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但由于对方是放高利贷,所以你享有同债务人一样的抗辩权利,即,对于超过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主张不予支付,以及,借款人已经偿还的部分,你也可以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