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因为和一个同学一起打篮球,而拌在了那个同学身上,摔了一跤,导致

左手尺绕骨双骨折,请问校方有责任吗?

篮球活动是一项比较激烈的运动,活动中可能会导致受伤。你已年满10岁,作为一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篮球运动中存在的危险应当具有认知能力。你在参加体育老师安排的篮球活动中受伤,学校如果在你受伤后将你送到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就尽到了管理、保护义务,反之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你要求同学赔偿损失,而同学在此事件中没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故根据公平原则你同学可能要分担你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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